幼兒期 (0-5歲)
寶貝無憂 | 守護啟程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從懷孕到出生,每個階段都小心翼翼呵護,生怕出現任何身體不適或意外。統計數據顯示,0-5歲是幼兒健康風險最高的時期,疾病在幼兒死亡原因中位居前列,父母需格外重視。
孩子生病時,父母不僅要請假照顧,醫療費用更會給家庭經濟帶來壓力,有幼兒的家庭面臨更大的經濟不確定性。因此,如何在有限預算下為學齡前子女做好充分的保險規劃,成為重要課題。
家庭可能面臨的問題:
醫療支出:幼兒易生病,自費項目增多,醫療開支持續走高。
收入損失:家長陪護需請假,直接導致家庭收入下降。
托育成本:嬰幼兒照護與早教費用不斷上漲,支出壓力大。
收入中斷:經濟支柱若遇重疾或意外,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將斷絕。
家庭變故:父母離異或身故等突發情況,將影響孩子生活與教育資金。
給父母的幾點規劃建議:
保障先行:優先配置醫療、重疾、意外險,轉移重大風險。
父母保障:父母保障充足是孩子安全的前提,應先完善家庭支柱的保障。
醫療覆蓋:選擇涵蓋自費藥、可續保的醫療險,應對醫保支付改革後的自付壓力。
重疾額度:幼兒重疾險保費低,保額建議覆蓋父母3-5年收入,以彌補治療及收入損失。
教育儲備:健康保障完善後,可透過儲蓄險提前規劃教育費用。
保險不僅是一種財務安排,更是愛與責任的體現。它能在風險來臨時,為家庭提供實實在在的經濟支持,確保孩子的成長計劃不受影響。我們願協助您厘清需求,用專業規劃為您的家庭構築穩固的保障體系。歡迎與我們聯繫諮詢。
學齡期 (6-24歲)
學涯護航 | 成長無憂
在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學生從入學起就面臨沉重的學業壓力,隨著年齡增長,壓力有增無減。選擇大學專業、決定畢業後考研還是就業,這些選擇如同待解的難題。高校擴招帶來的高學歷、高失業率現象,以及逐年上漲的教育費用,都迫使年輕人必須認真思考生涯規劃。踏入職場後,青年人更加迷茫:如何通過有計劃的儲蓄、投資和風險管理,使得人生邁向人生黃金期,是每個職場新人的共同期望。唯有儘早規劃,才能更快實現此階段目標。
此階段可能面臨的問題:
學業規劃:面對升學或深造的巨大壓力,可能出現因家庭經濟變故或健康問題導致學業中斷。
生涯迷茫:面臨從校園到職場的身份轉變,常伴隨專業選擇難、起薪低與就業競爭壓力。
保障缺失:正值人生活躍期,意外及突發重疾風險高,若發生意外將導致收入中斷。
家庭回饋:渴望回報父母但經濟基礎薄弱,抗風險能力差。
資金壓力:高昂的交往、婚戀、置業成家等成本。
規劃建議:
意外先行:針對該年齡段高頻的活動風險,優先配置高保額意外險及意外醫療,以低成本撬動基礎保障。
首單配置:如先前從未購買過保單,步入职場即應規劃人生首張保單,受益人設為父母,將對家人的愛轉化為具體的保障與責任。
醫療補強:針對社會醫療保障的自費缺口,重點補強實支實付醫療險與重疾險,確保不因病加重家庭負擔。
積累儲備:透過具備強制儲蓄功能的險種,在規避風險的同時,穩健啟動人生積累計劃,例如16歲的中學生小陳購買儲蓄險,
預設該產品於7年後開始提取,相當於22歲後小陳未來每年的保單分紅可為其後續深造或創業提供支持。
保險不僅是一種財務安排,更是愛與責任的體現。它能在風險來臨時,為家庭提供實實在在的經濟支持,確保孩子的成長計劃
不受影響。我們願協助您釐清需求,用專業規劃為您的家庭構築穩固的保障體系。歡迎與我們聯繫諮詢。
壯年期 (25-54歲)
壯年守護 | 家庭保障 | 責任規劃
從懵懂的職場新人成長為獨當一面的骨幹,最怕突如其來的意外或疾病打斷奮鬥進程。如何透過保險規劃實現風險管理與財富積累,是此階段的重要課題。對於已婚人群,隨著家庭責任增加、子女出生,需承擔贍養父母、教育子女等重擔,壓力與責任倍增。此時需以更全面的視角,構建自己與家人的醫療與保障防護網,讓家庭安心。
此階段可能面臨的問題:
人生抉擇:職場競爭/晉升壓力/收入下降/以及婚姻、生育、購房購車等重大決策。
收入中斷:意外或重疾身故/失業裁員/傷殘失能導致主要收入中斷。
贍養壓力:雙方父母年邁體衰,醫療/看護費用增加。
子女養育:孩子的教育/生活費用
退休規劃:提前為個人未來的養老生活儲備資金。
家庭變故:夫妻感情變化/親人離世/突發情況對家庭經濟的衝擊。
規劃建議:
足額保障:此階段是事業與家庭黃金期,需配置充足保額,為理想生活構築防護罩。
責任分擔:若有家庭,需透過保險分攤對配偶、子女及父母的家庭責任,確保愛與承諾不因風險而中斷。
醫療補強:應對自費醫療成本上升,重點配置實支實付醫療險、重大疾病險及失能扶助險。
保險不僅是一種財務安排,更是愛與責任的體現。它能在風險來臨時,為家庭提供實實在在的經濟支持,確保家庭的穩定與持續發展不受影響。我們願協助您厘清需求,用專業規劃為您的家庭構築穩固的保障體系。歡迎與我們聯繫諮詢。
空巢期 (55-64歲)
退休規劃 | 健康人生
此階段工作趨於穩定,房貸、車貸等債務基本清償,經濟壓力減輕。若有子女,多已完成學業踏入社會,家庭責任大幅減少。但隨著醫療科技進步,人均壽命延長,“病太久、活太長”的困境成為現實。如何利用保險做好退休規劃,讓自己有尊嚴地安享晚年,同時不成為子女負擔,成為此階段的首要目標。
此階段可能面臨的問題:
收入中斷:退休後失去固定經濟來源,需依賴積蓄與被動收入。
健康風險:意外傷害或疾病發生,需足夠經濟儲備應對醫療支出。
子女發展:擔憂子女的工作穩定性與發展前景。
資產傳承:需規劃資產保全與財富順利傳承給下一代。
規劃建議:
醫療與長照優先:無論是否有子女,都應優先規劃退休後的醫療及長期照護保障,並預留喪葬費用。
資產保全傳承:若有資產,可透過保險規劃實現資產保全與傳承,安度晚年。
補強醫療保障:預防癌症等重大疾病,補強實支實付醫療險及重大疾病保障。
保險不僅是一種財務安排,更是愛與責任的體現。它能在風險來臨時,為家庭提供實實在在的經濟支持,確保家庭的穩定與持續發展不受影響。我們願協助您厘清需求,用專業規劃為您的家庭構築穩固的保障體系。歡迎與我們聯繫諮詢。
養老期 (65歲以後)
暮年保障 | 財產傳承
正式退休後,隨著家庭責任減輕,終於可以卸下重擔,享受生活。雖然此階段常被稱為老年,但俗話說“人生七十才開始”,只要提前做好規劃,就能成為快樂的退休族。
此階段可能面臨的問題:
經濟壓力:無固定收入來源,擔心積蓄耗盡。
子女負擔:不願因健康或經濟問題成為子女的拖累。
健康衰退:年老體衰,疾病康復緩慢,醫療需求增加。
資產傳承:需妥善規劃資產保全與財富傳承。
未竟理想:希望實現年輕時未完成的願望。
規劃建議:
保本為主:此階段無收入,應以低風險、保本型的保險規劃為主,避免投資損失。
醫療足額:身體恢復能力下降,需規劃足額醫療險,應對久病帶來的經濟壓力。
長照保障:為避免失智或失能時成為子女負擔,應提前規劃長期照顧保險。
補強醫療保障:預防癌症等重大疾病,補強實支實付醫療險及重大疾病保障。
保險不僅是一種財務安排,更是愛與責任的體現。它能在風險來臨時,為家庭提供實實在在的經濟支持,讓您與家人的生活品質得到應有的維護,讓財富得以安全傳承。我們願協助您厘清需求,用專業規劃為您的家庭構築穩固的保障體系。歡迎與我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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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保險
人身保險的一種,年金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或特定期限內,依照保險契約一次或分期給付一定金額。
人壽保險
人身保險的一種,人壽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或全殘,或保險期間屆滿而仍生存時,依照契約給付保險金額。
定期壽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死亡保險金;被保險人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不給付保險金,與生存保險相反。本保險以保障為主,有一定保險期間。
終身壽險
以被保險人的終身為保險期間,於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時,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死亡保險金。本保險以保障為主,依繳費期間可分為:一次繳清的“躉繳型終身壽險”、生存時繼續繳納保險費的“終身繳費終身壽險”、繳交一定年限後不必再繳交保險費的“限期繳費終身壽險”等。
健康保險
人身保險的一種,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於門診、住院或外科手術醫療時,由保險公司依約定支付保險金。如醫療險、防癌險。
給付內容包括:住院醫療、手術、急診、門診、燒燙傷病房等給付。給付形態有兩種:一種是“實支實付型”,保險公司在一定的限額內,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另一種是“定額給付型”或“日額給付型”,不論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多少,保險公司依照疾病項目或住院日數,給付一定保險金。
分紅保險
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的保險。
投資型保險
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將保險及投資合而為一的商品,但基本的性質仍為保險商品,所有投資型保險商品皆須經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核准銷售,它基本上具有下列幾種特色:
盈虧自負:投資型保險商品所產生的投資收益或虧損,大部分或全部由保戶自行承擔。
專設賬簿:投資型保險商品分為一般賬戶和專設賬簿進行管理。專設賬簿內之保單投資資產,由保險公司採用個別賬戶管理。且依保險法之規定,該筆資產於保險公司破產時,得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之扣押或追償。
費用揭露: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相關費用,要攤在陽光下,讓保戶充分了解保費結構。
萬能保險
萬能保險為保戶在保險公司有一個“個別賬戶”,保戶依其意願增減保險費或保額,保險公司會將所繳保險費扣掉相關費用及成本,放入保戶的個別帳戶中累積,累積後可以精算後之利率(如,與銀行之存款利率連結)計算收益。
保險契約
完整的保險契約通常包括 1. 保險單、 2. 投保申請書 3. 其他約定書等內容。以上保險單與投保申請書為必備之文件。
保險費
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後,會依預定利率、預定費用率及預定死亡率來精算保費,並依據不同保單種類、不同保額、不同年齡、性別及身體狀況來計算出投保人每期所應繳交給保險公司的不同金額,此即保險費。
保險費繳納的方式:分為一次繳清及分期交付。分期交付又分年繳、半年繳、季繳及月繳等四種。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是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額,亦是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會依照保險契約約定給付的金額。就投保人而言,希望投保的投保金額不一定是保險金額,若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不是標準體,保險公司採用削減投保金額承保,該削減後的金額才是保險金額。
繳費期間
繳費期間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交付保險費的期間。例如,終身壽險契約選擇五年或十年限期繳費。繳費期間比保險期間短的保險契約,於繳費期間屆滿後,保險契約持續有效至保險期間終了。
寬限期間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保險公司通常給予一段寬限期(通常為30天或31天)。在寬限期間內,保單依然有效,若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會扣除未繳的保費。
預定利率
預定利率是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對未來資金運用收益率的預測,是計算保費和保單價值的重要參數。香港保險的預定利率通常與全球市場利率掛鉤,且部分產品(如分紅險)的演示利率受香港保監局上限限制(如港元保單上限6%,非港元保單上限6.5%)。
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是長期人壽保險契約或年金保險契約年金給付期間開始前,計算保單紅利、保險單借款、退保價值等之基礎。在香港,此概念通常區分為“保證現金價值”與“非保證現金價值”,其金額隨被保險人投保年齡與保險單經過年度而不同。
退保價值
退保價值是投保人終止人壽保險契約或年金保險契約年金給付期間開始前終止契約,保險公司依據現金價值計算,應償付投保人的金額。在香港,退保價值受市場波動及保險公司投資表現影響,可能包含非保證部分,且部分產品在退保初期可能需扣除相關費用。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是排除某些危險或是限制保障範圍,或指某些起因與狀況在保單上不受到保護。在香港,除外責任主要基於違反公共政策、非法行為及欺詐行為等原則。例如:被保險人在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一年內自殺;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活動導致的死亡或傷殘;因戰爭或恐怖襲擊導致的損失;以及投保人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製造虛假理賠資料等情形。
保費墊繳
即寬限期間終了其續期保險費仍未繳付時,保險公司可以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續期保險費及利息,使其契約繼續有效;一般保戶可在投保之初填寫要保書時做此選擇﹝亦可在寬限期間內以書面知會保險公司﹞。若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時,其契約仍會停效。
保單紅利
保險公司依各項預定利率向保戶收取的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的差額產生盈餘時,將盈餘依保險種類、保險經過期間、保險金額等計算返還保戶,謂之紅利。保單紅利的領取方式,有下列四種:一現金給付、二抵繳保費、三儲存生息、四增加保險金額。
批註
保險單的書面修正,通常寫在保單頁面上,以附加條款的形式。除非經由保險公司之執行主管簽名,且附帶於保單成為保單的一部分,否則批註將無效。
附加契約
附加契約係指附加在主契約中,用以保障特定事故的保險商品,一般稱為“附加契約”或“附約”,所以“附約”是不單獨販賣的。
保險費率
保險費率是指每一單位保險金額於一定期間的保險費。
道德危險
在人壽與健康保險中,個人名譽、人格特質、交往親友關係、個人生活習慣、財務責任與環境等,對於個人可保性有影響的一種危險。
標準體
在人壽與健康保險中,被保險人之身體狀況符合標準的核保條件,不需額外提高費率或特殊限制。
保險年齡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通常以“翌年歲”計算,即按下一個生日的周歲年齡核定。舉例來說,張小姐是1990年6月出生,至2025年2月投保時,其下一個生日為2025年6月,屆時將滿35周歲,因此保險年齡應為35歲。
保險人
保險人是指經營保險事業的各種組織,即保險公司。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的請求權,在承保事故發生時,必須依其承保責任,負起賠償的義務。
保單持有人 / 投保人
保單持有人是指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繳交保險費義務之人。保單持有人可以這些人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
一、 本人或其家屬。
二、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 債務人。
四、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被保險人
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是指以其生命身體為保險標的,並以其生存、死亡、疾病或傷害為保險理賠要件的人,也就是保險的對象。
受益人
受益人的區分可分為下列三種:
指定受益人:即由要保人在要保書上所指定的受益人。
約定受益人:即契約內約定受益人為特定之人;如殘廢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皆約定為被保險人本人。
法定受益人:在未指定或約定受益人時,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理賠金。
復效
復效是將停效保單自停效日起二年內依契約條款約定,辦理完成恢復原契約效力之意。
失效
所謂失效,是指原本有效之契約基於某種特定原因失去效力,與自始無效在概念上有所不同。契約之失效,亦將導致契約之消滅。在實務上,保險契約會因失效而消滅者,只有在保險費逾寬限期未交付,致使保險契約效力停止,而於契約停止效力後兩年內未按規定復效之情形下才能發生。
繳清保險
要保人已經完全繳清保費,但是保險期間尚未滿期中止之保險。
例如:
在不沒收價值條款下所提供之減額繳清保險。
一份限期繳費保單而其所有保費已經付清。
豁免保費
指在某種特定情況下,可以免繳未到期的保險費,而契約繼續有效。
例如被保險人發生失能、全殘等之期間可免繳續期保險費。
保險密度
保險密度是指按限定的統計區域內常住人口平均保險費的數額。它標誌着該地區保險業務的發展程度,也反映了該地區經濟發展的狀況與人們保險意識的強弱。
既指保險費總計除以年底人口數而得之。比例愈高保險愈普及。
保險滲透度
又稱保險深度,乃在測量特定國家或地區保險費占國民生產毛額之比例而言。本項指標係站在保險產業對全體產業之貢獻度而言。藉由全體保險產業全年總保費收入占全國生產總值比重,來顯示保險產業在整體產業之重要性,此者乃站在產業收入面分析。當保險深度值愈高時,保險產業重要性亦高,代表該國保險業已屬重要產業,該國保險事業自然呈現蓬勃發展。
既指保費總計除以國民所得之比例。此比例愈高代表一國人民每元所得中在保險支出比例愈高,表示保險在此國家愈形發達。
壽險投保率
乃指壽險投保件數,除以人口數而得。投保件數可以是有效契約件數或新契約件數,而人口數可以是年底或年中人口數。
壽險普及率
係指有效契約保額除以國民所得或國民生產毛額而得。為衡量保障消費大眾家庭生計之有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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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保險與強制保險?
任意保險:對投保人無強制性,是否投保完全憑個人意願自由決定,一般營業保險多屬此類。
強制保險:凡經國家法律或命令指定的被保險人,不論是否同意,均須強制投保。如怠於履行投保義務,國家可予以處罰,例如僱員補償保險屬強制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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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的無效、解除、停效與終止有何不同?
無效:指法律行為因欠缺生效要件,在法律上完全不發生約束力,自始不發生效力,例如惡意複保險的無效。
解除:指當事人一方行使法律或契約賦予的權利(解除權),使契約效果消滅,回復到未訂約前的狀態,例如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的解除。
停效:指保險契約效力暫時中止,保險人不負擔保責任,但投保人可在一定條件下申請恢復效力。
終止:指當事人一方行使終止權,使契約不再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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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有何不同?
保險代理人: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代理經營業務,立場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
保險經紀人: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服務,收取佣金,立場為保戶的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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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附加的配偶或子女附約是否仍有效?應如何處理?
在保險效力上仍為有效,但建議投保人辦理變更手續,避免未來產生保險利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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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保險之後可以反悔嗎?
投保人擁有10-30天的猶豫期(視產品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猶豫期內可隨時撤銷契約,保費無條件退還;超過10天後,保險效力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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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繳保費該怎麼辦?
可採取以下方式:
變更繳費方式:年繳改為季繳或月繳。
自動垫繳:使用保單現金價值垫繳保費。
展期保險或減額繳清:降低保額或縮短保障期限。
停效後復效:保單停效後2年內可補繳保費申請復效(停效期間不理賠)。
解約:損失最大,保障完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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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事故狀況下,保險不予理賠?
以下情形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
被保險人在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故意自戕或自致殘廢。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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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移民國外,保險是否仍然有效呢?
仍然具有效力。只要要保人一直持續繳交保費,那麼保單依然有效,但是,如果國籍改變、住所改變、職業改變等,仍需要通知保險公司。至於繳費方式,現在一般壽險公司有提供例如美國繳交保費的服務,或利用等值美金直接匯回國內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公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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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裏所指的主、附約應該如何區分呢?
主契約:要保人申請投保時,保險公司可以單獨出單的保險商品,稱為主契約。
附約:不可以單獨出單,只能附加於主契約出單者,稱之為附約。 附約的保險效力,隨主契約保險效力停止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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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選擇保險規劃人生?
如果遇到不幸時,一般來說免不了花錢消灾,而這筆錢光靠平時的儲蓄或是社會救濟,可能未必够用,不妨利用經濟又實惠的保險來加以規劃。 但人生如此漫長,究竟該如何以保險來規劃人生呢?
針對你的“需求”為考慮的重點,以下原則可供參考:
依照需求决定適當的保險種類:家人的生活費、是否擁有負債、子女的教育經費、所要求的醫療品質、理財規劃、退休養老等,都是未來可能的需求,可針對各項需求的輕重緩急一一列出順序,加以規劃。
規劃適當的保險金額:保險金額過高會造成保費無謂的支出,過低又會導致保障不足,應該依據自己的需求,决定適當的保額,才是最佳的選擇。
决定適當的保費:應該衡量自己的財務狀況,决定適當的保費支出,千萬切忌因為保險費的支出過高,而面臨保險解約的狀況,這樣就太不划算了,妥善的規劃你的保險計畫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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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與儲蓄之差異?
保險為基於相互性之組織,為自力與他力之結合,亦即自助互助之行為; 儲蓄則為個人之行為,無求於他人,亦即純為自助行為。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金受益人隨時即可獲得應得之保險金; 儲蓄所得者為自己所儲存之本金及其孳生之利息,須有一定期間之等待。
保險需要精密的計算、可算資料及特殊科技,從而求取公平的分攤; 儲蓄則無此需要。
保險為多數經濟組織所形成之共同準備財產,除預定目的外,不得任意使用處分; 儲蓄則為個人作成之單獨準備財產,可以自由使用處分。
保險必須構成團體,以多數經濟組織的協力結合為基礎; 而儲蓄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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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年金保險的功能?
香港年金保險的主要功能包括投資、資產隔離、養老規劃及財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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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去香港買保險受當地法律保護嗎?
是的,只要國內投保人合規合法親身赴港,在香港境內申請的保單,就會受到香港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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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分紅和英式分紅的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紅利分配管道不同。
英式分紅(又稱“保額分紅”)是將紅利以新增保額的管道進行分配;
美式分紅(又稱“現金分紅”)則是將紅利以現金形式發放給保單持有人。